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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感謝立法委員與各界支持使農田水利法順利完成三讀
【台北報導】 2020-07-03
      立法院7月2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農委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對立法過程中,立法委員、專家學者與各農田水利會的支持表達感謝,社會各界對農田水利會改制提供之意見,農委會也將列入日後擬訂農田水利法子法規之參考,以落實服務更多農民,執行農田水利公權力,發揮農業水資源最大利用效益等目標。

農委會陳吉仲主委

農委會表示,全國68萬適宜生產糧食作物農地,僅有31萬公頃位於水利會灌區內,尚有37萬公頃尚未納入水利會服務。農田水利法通過後,可將全國農業灌溉水資源作整體性規劃,依水源條件劃設農田水利事業區域,配合農業政策興設農田水利設施,因地制宜,適地適作,逐漸擴大灌溉服務範圍至全國適作農地,讓更多農民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灌溉利益。在公權力方面,農田水利法對於污染灌溉水質、盜水、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等行為,均定有罰則,違法即可依法直接處罰,可有效提升灌溉水質、灌溉秩序管理,降低灌溉用水及農地污染風險。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田水利法規定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由主管機關設置灌溉管理組織辦理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灌溉管理事項,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納入政府機關運作,農田水利會員工雇主由農田水利會改為政府,且其所任職務,應與原任職於農田水利會之職務等級相當,工作權益更增保障。在資產方面,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由政府成立作業基金,17個水利會資產及負債分別納入17個基金專戶,其他機關依法需使用基金土地者,應辦理有償撥用,資產處分收益留存基金,不用繳庫,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另為維持農田水利事業營運所需,政府以年度預算持續撥款至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以維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補充說明,農田水利法通過後,現有與農民密切接觸之工作站與水利小組繼續運作,並將鼓勵熱心農民參與水利小組,小組運作經費仍持續編列,讓小組服務農民的品質不變。依法成立之農田水利諮議會,也將繼續反映農民心聲,並提供處理農民建議與用水協調等服務。在完善基層組織設計與農民參與下,灌溉服務可更切合農民實際用水需求,更為落實農民灌溉服務。

農委會強調,農田水利法係因應氣候環境變遷、農業生產環境改變及社會各界期待所啟動之立法。如今法案順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農委會將持續以公務預算投入農田水利建設,提升全國農田水利基礎建設,擴大灌溉服務;另將確實執行法案所授予之公權力,降低灌溉水質與農地污染風險,共同維護農產品安全,期使全國人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