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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議會三讀通過新竹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
 【記者魏雲日/新竹報導】2020-11-27 
        為守護民眾健康,擬定「新竹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共計7條,在11月26日於縣議會三讀通過,後續將報經衛生福利部核定後公布。嗣後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 供應、使用、展示、廣告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之器物。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為前項之行為。
依國民健康署調查,新竹縣107年度成人吸菸率為18.3%,青少年吸菸行為(國中4.4%、高中9.3%)均高於全國,再加上近年來網路上或實體店面販賣電子煙以各式各樣的形態出現(如維他命棒、水果棒、能量棒…等)這些設計新潮、酷炫,又與科技、電子產品結合的新興菸品,正吸引年輕族群使用;但多數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易致成癮,更有爆炸、致癌等風險。去年11月12日新竹縣議會林禹佑議員關心電子煙造成本縣民眾危害,於議會質詢中建議縣府應制訂本縣電子煙自治條例來規範管理,均是催生本縣積極制定「新竹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重要的因素及推手。 
     
楊文科縣長表示,為維護民眾健康刻不容緩,依「新竹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未來未滿18歲的青少年吸食已啟動電子煙,依法將通知其接受電子煙危害防制宣導教育至少於二小時,另違法供應、使用電子煙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違法展示、廣告電子煙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違法製造、輸入、販賣電子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不論是傳統紙菸或是新興的電子煙大部分皆含有尼古丁、焦油等化學物質危害成份,不僅會上癮更會有害身體健康,青少年吸食將導致健康危害,更可能影響未來身心發展。

衛生局再次呼籲,電子煙無法幫助戒菸,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專業醫療資源協助,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洽詢或洽詢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線03-5518160轉241-247,要戒菸一起來我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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