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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2月旱災等高接梨穗作物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期限3/8~3/17
新竹縣府有關108年1~2月旱災等造成新竹縣縣新埔鎮、芎林鄉、寶山鄉、峨眉鄉等4鄉鎮轄內高接梨穗作物損害,業經農委會於108年3月7日以農糧字第1080022487號公告新埔鎮、芎林鄉、寶山鄉、峨眉鄉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並自108年3月8日起至3月1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救助地區:新埔鎮、芎林鄉、寶山鄉、峨眉鄉 救助項目:高接梨穗 二、本次救助額度為每公頃6萬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所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以救助一次為限。 本次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3月8日起至3月17日止,受災農戶攜帶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土地合法經營權證明文件、身份証及農會存摺等,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本府亦函文請公所動員人力,以加速現金救助時效,俾利儘速完成救助作業協助農民復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