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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汽(機)車燃料使費用補繳期限至10月31止,籲請車主速繳以免受罰
【記者魏雲日/新北報導】2024-10-10
       7月份開徵的113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蘆洲監理站轄內地區機車尚有3萬餘件未繳,9月底已再次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呼籲尚未繳納113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儘速繳費。

  蘆洲監理站站長張建智表示,汽燃費補繳方式多元化,除了可以持繳納通知單至超商、銀行、農會或郵局繳費外,亦可透過網路繳費方式,如:街口支付、蝦皮、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繳費。

  最後提醒您,若未收到監理單位寄送之汽燃費補繳通知書,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使用多媒體機自行列印繳費單繳費,無須收取手續費,汽車所有人如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得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蘆洲監理站關心您,並祝您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