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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網路兜售之偽造號牌
【記者魏雲日/新北報導】2024-09-09
近來發現民眾因車輛牌照吊註銷或為逃避交通違規罰則,購買網路兜售之偽造號牌並懸掛於車輛使用。為有效查緝偽造號牌,臺北區監理所已聯合新北地區警察及停管機關建置偽造號牌通報系統,經由系統介接停管機關停車資訊,進行大數據分析,針對偽造號牌車輛精準即時通報,並提供位置資訊,由警察人員前往查緝。 該系統自113年9月4日建置後,即於隔日(9月5日)經由系統通報偽造號牌車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隨即派交通分隊及板橋分局前往查緝,車主坦承日前因酒駕被吊扣牌照,遂向友人購買偽造號牌,懸掛於車輛繼續行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本案將依刑法第212、216條函請臺灣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舉發。 臺北區監理所提醒,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條規定,汽車牌照包括號牌、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 如涉及使用偽造號牌行駛道路等情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0,800元,另製造、販售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