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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邀集轄內相關單位共同檢討客貨臨停及交通標誌、標線設置之合理性
  【記者魏雲日/臺北報導】2023-12- 15
      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生效施行
後,為共同檢討客、貨臨停及交通標誌、標線設置之合理性,經交通部廣納各界意見後,原則朝每隔100-150公尺紅線劃設至少10%之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臨停方式辦理,爰此,臺北區監理所邀集相關公(工)會團體及機關進行討論,以提供職業駕駛及用路人安全的道路使用環境。

  臺北區監理所於本年11月24日邀集轄內計程車及貨運公/工會、地方政府及養護工程分局共同討論貨物裝卸臨時停車配套規劃,與會單位新北市交通局說明正積極盤點市境內路寬20公尺以上列為優先改善路段,至11月底已完成逾60處「紅線改黃線」路段,預計113年2月底前完成劃設至少150處黃線路段,提供運輸業駕駛人使用。另宜蘭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亦配合交通部政策,持續盤點每隔約100~150公尺紅線,將劃設至少10%的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臨停。

  臺北區監理所再提醒所有職業駕駛人注意,在黃線或專用車格等配套劃設完成之前,若有因為上下客貨導致被罰違規臨停,執法單位不予記點,但仍會依規定處300~600元罰鍰,請所有用路人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