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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多項新制上路
            新竹市政府行政處今(30)日表示,107年7月1日起多項新法規或與民眾貼身相關的新規定將要上路,包含提高汽、機車於公車站10公尺違規停車罰鍰、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俗稱年金改革)正式生效、新竹市小兒夜間急診服務,由新竹國泰醫院接棒、年滿四歲幼兒(出生年齡為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就讀本市合法立案幼兒園,且其父母或監護人之一方設籍本市滿6個月者,公幼免學費、私幼年省3萬元、環保局禁售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等產品之新措施。
 
107年7月1日起新制規範:
 
1.提高汽、機車在公車招呼站10公尺違規停車罰鍰,將各提高300元,機車罰900元到1200元、汽車直接開罰1200元,同時車輛將被強制拖吊,車頭燈得更改為符合規範之LED燈。
 
2.為健全租屋市場,已建立「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包租代管服務制度,並具備「專業證照制度」、「業務責任規範」、「損害代償機制」等三大安全機制,透過法制化管理,可協助房東處理繁雜的租屋管理事務,及協助租賃雙方釐清權利義務關係,藉由產業用心經營,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
 
3.故障車停放路肩時間由2小時縮短為1小時,若違反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違停公車停靠區罰款,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靠的罰款增加300元,機車違規罰900~1200元,汽車罰1200元,同時車輛將被強制拖吊,新式大客車需設自動滅火裝置,營業大客車照相「逕行舉發」納入記點制,大客車半年違規6點,吊扣駕照1個月,1年內吊扣駕照2次,將吊銷執照,開放個人領取露營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特殊規格車輛可以申請臨時通行證,包括:環保單位、鐵路、捷運營運機構等國營企業的特殊規格車輛,可以申請「臨時通行證」,由公路監理機關核發此通行證。
 
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俗稱年金改革)正式生效,本府對於所轄機關學校已退公教人員之退休重行審定業務均已配合辦理完竣。
 
5.新竹市小兒夜間急診服務,由新竹國泰醫院接棒,一週七天由「週三有國泰、四五六台大、六日一二馬偕」三家醫院固定提供服務,有關本市急救責任醫院小兒科醫師駐診時間表,可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衛生局網站,也可以運用手機下載「友善新竹小兒科」APP查詢。
 
6.自107學年度9月開始,年滿四歲幼兒(出生年齡為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就讀本市合法立案幼兒園,且其父母或監護人之一方設籍本市滿6個月者,公幼免學費、私幼年省3萬元。
 
7.禁止販賣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個人清潔用品、磨砂膏及牙膏等產品,除105年8月23日前已製造或輸入者除外,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