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整體經濟發展及民生用水安定之政策考量,依據水利法第19條及本(107)年1月25日「旱災經濟部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決議,由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銜公告107年第1期作後龍溪流域-臺灣苗栗農田水利會明德水庫灌區面積1,175公頃公告停灌。 政府補償停灌損失保障農民利益 鼓勵轉作獎勵作物可提高農民收益
農糧署北區分署指出,公告停灌地區,不得要求供水灌溉,其中不種稻作,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給付之各項作物或綠肥者,每公頃補償8萬8,000元,針對種植符合給付之各項作物,尤其需水性不高的雜糧作物,鼓勵農民種植以符合停灌補償資格並額外有販售農產品的收入。針對明德水庫停灌區內臺灣苗栗農田水利會會員補償原則,如附件。
農糧署北區分署說明,針對苗栗縣水情不佳部分地區,如南庄鄉、三灣鄉、頭份市及竹南鎮,倘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對象之農地,鼓勵本年第1期作申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種植綠肥景觀作物每公頃4.5萬元;翻耕每公頃3.4萬元外,另提供節水獎勵金每公頃2.7萬元,以提高用水效率。另考量本年第1期作稻作面積將較預期減少,為維護育苗業者權益,得比照苗栗地區明德水庫灌區107年第1期辦理稻作停灌事宜補償原則之減育秧苗救助標準。 資料來源:農糧署北區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