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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營業要不得~查獲違法情事重罰又扣牌
【 記者魏雲日/新竹報導】2022-06-05
為維護營業小客車營業秩序,新竹市監理站偕同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於111年5月27日組成監警聯合稽查小組,根據民眾檢舉地點成功攔查違規營業車輛1輛,並依規定處罰駕駛人10萬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4個月,及違規營業車輛吊扣汽車牌照4個月。 白牌車目前多以成立Line群組攬客或電話預約接送客人,為落實運輸業市場的監管機制,新竹市監理站會同警察局交通隊不定期、不定點在轄內重要運輸場站及民眾舉報白牌車出沒地點加強巡查。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加重處罰,個人以自用小型車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依規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提醒駕駛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新竹市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表示,白牌車為一般自用車,駕駛資格、車輛安全及保險等未受營業車相關規範,駕駛人、車輛及保險易存有違規情事,如駕駛人駕駛執照為吊註銷狀態或車輛有逾檢情形;由於白牌車暗藏乘車風險,監理站再次呼籲民眾勿因貪圖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以確保乘客安全及權益,有搭車需求,請看清楚車牌「白底紅字」,才是合格的計程車。 |